12月4日晚,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国研究中心主任宋怡明教授做客珞珈讲坛第276讲,在樱顶老图为武大师生带来题为《<金瓶梅>中的公案:从文学作品看明代法律史》的学术报告。菲律宾环球360娱乐公司历史学院院长刘安志教授主持此次讲坛,陈锋教授为宋怡明教授颁发珞珈讲坛纪念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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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怡明教授以“在文学中寻找法律史”的方法,从源于《金瓶梅》的30种公案出发,研究明代读书人对司法程序的认知、对法律推理的常识和对正义概念的理解,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司法独立”的愿望,这也可以成为构建依法治国的资源。中国目前面临的司法挑战是“法制”和“反腐”,宋教授在对西方学者对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四个阶段进行回顾后,提出了不同的观点,认为中国明清时期的法律有等同于“民法”的部分。明代的司法程序“起诉、拘捕、审庭、审级、判决、处罚”,皆可见于《金瓶梅》中的公案。他以“刑讯逼供”为例说明了明代司法理想与实践之间的差距。同时,《金瓶梅》中还有深刻的正义诉求,存在超越人间的司法体制,即地府正义和老天正义,并以此惩治世间不公,这便是传统文化对司法独立的向往。因此,司法独立并非西方文化特有,这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我们可以汲取其优秀养分,作为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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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结束后,南开大学常建华教授为本场讲座做了精彩点评,肯定了《金瓶梅》作为明代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学术地位和学术价值,并称赞了宋怡明教授在社会史和历史人类学研究之外对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努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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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宋教授与现场师生就明代司法程序的理想性及现实性、文学作品证史的可信度、中西方研究中国法律史的异同点等方面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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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怡明教授系牛津大学博士、美国著名的中国史学者,现任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国研究中心主任、东亚语言文明系中国历史学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明清史、中国近代史、社会史等。在北美中国学研究中,倡导民间文献研究与田野调查方法,关注中国帝制体制与明清地方社会的关系。
撰稿:赖树金
摄影:程昊卿